佛贫办函〔2011〕69号
关于做好“一月一报”工作的通知
市直牵头单位,各区扶贫办,市直驻英德、清新、德庆工作组:
为全面掌握扶贫开发“双到”工作开展情况,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,按照省、市扶贫开发“双到”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,从9月份起,建立“一月一报”工作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充分认识“一月一报”工作的重要性。各级、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“一月一报”工作,及时总结“双到”工作情况,认真做好报送工作。市扶贫办将根据各区、市直驻县组所报材料,整理总结形成全市工作情况报告送市领导;每季度将各区、市直帮扶单位工作情况汇总后在全市范围内通报。
二、切实做好“一月一报”工作。帮扶单位要对本村的“双到”工作进展情况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、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方面及时整理总结,形成驻村工作月报。月报内容要包括召开扶贫工作会议、领导到村指导、落实帮扶资金、推进项目建设、取得帮扶成效及存在问题等方面。各村的驻村工作月报须统一报驻县组审核。各驻县组要认真总结驻县组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月报,月报内容要包括检查指导、沟通协调、召开会议等工作。驻县组的工作月报与经审核的各村工作月报一并报区扶贫办(市直驻县组直接报市扶贫办)。各区扶贫办要认真部署落实“一月一报”工作,督促按要求上报驻县驻村工作月报,并将本区的工作情况报市扶贫办。
(三)上报时间要求。各驻村工作组要在每月的1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(含月报表)报帮扶单位和驻县组,驻县组要在每月3日前将本驻县组的工作情况及各驻村组工作情况报区扶贫办,各区扶贫办要在每月5日前将本区工作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扶贫办。9月工作月报要求在10月17日前报送市扶贫办,以便及时汇总报市委、市政府。市扶贫办邮箱:fsfpb888@126.com。
附件: 市 县(市) 镇 村“双到”工作月报表
二○一一年十月十一日
(联系人:祝仁发,电话:83201602)
市 县(市) 镇 村“双到”工作月报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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牵头单位(盖章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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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报日期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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贫困村 |
帮扶单位 |
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到村(人次) |
其中主要领导到村(次) |
干部职工到户(人次) |
今年累计落实帮扶资金(万元) |
本月落实帮扶资金(万元) |
其中 |
到户资金 (万元) |
到村资金 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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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扶单位自筹资金(万元) |
社会引资 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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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开扶贫工作会议(次) |
本月新增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化户数(户) |
贫困户农业产业化参与率(%) |
本月完成危房改造任务数(户) |
危房改造任务完成率(%) |
本月新增道路硬底化(公里) |
道路硬底化完成率(%) |
本月新增劳务输出(人) |
本月开展培训(人次) |
驻村干部请假(天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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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“干部职工到户人次”是指本单位干部职工(除班子成员、驻村干部外)到所帮扶贫困户开展工作的次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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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“本月落实帮扶资金”包括佛山各级财政投入、帮扶单位自筹资金、社会引资,不包括帮扶地的投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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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“社会引资”是指帮扶单位联系企业、爱心人士到贫困村投资、捐款、捐物等。 |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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